安徽高速石化公司加油站可燃气体报警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修改通知01号
各潜在供应商:
经研究,询比文件中关于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调整为:提供合同扫描件,并附发票复印件或采购方盖章确认的供货验收单扫描件。
注:询比文件与澄清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安徽省高速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8118052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551-65707329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