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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低空+智慧养护”试点项目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30 浏览:257次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低空+智慧养护”试点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低空+智慧养护”试点项目(招标编号:GC202504010135)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2025年4月29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第/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众芯汉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天翊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3516500.00

    3689000.00

    3829900.00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业绩:

    1、国网六安供电公司2021年度群众创新项目基于5G的电力线路智能巡检和综合应急平台;

    2、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视频会议调度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国网六安供电公司2021年度群众创新项目基于5G的电力线路智能巡检和综合应急平台;

    2、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视频会议调度系统建设项目。

    投标人业绩:

    1、华能清能院无人装备集中管控系统框架及源码服务招标;

    2、新能源智慧场站风光一体无人机自主智能巡检系统采购。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华能清能院无人装备集中管控系统框架及源码服务招标;

    2、神华(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光伏电站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深化应用研究服务项目。

    投标人业绩:

    1、航空专用无线电检测系统;

    2、安徽山高人为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人机采购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1、航空专用无线电检测系统;

    2、合肥嘉铄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无人机采购项目。

    项目负责人

    姓名

    王广山

    刘红锁

    崔成

    二、否决投标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上缺少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

    星逻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供投标保证金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88号

    联系人:常工、龚工

    电话:18019903144、1595691572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常工、高工

    电话:15098719783、18708491213

    四、公示期: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提出投诉,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88号,联系电话:18705510929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2025年430